拼音 | jiǎo wǎng guò zhèng | 语法 | 偏正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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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 | 矯枉過正 | 五笔 | TSFG |
把弯曲的东西扭直,结果过了头,又歪向另一方。比喻纠正错误超过了应有的限度。《汉书·诸侯王表》:“而藩国大者跨州兼郡…可谓矫枉过其正矣。” 矫:纠正。枉:弯曲。过正:过了头,超过了应有的限度。
《后汉书·仲长统传》:“逮至清世;则复入于矫枉过正之检。”
挢枉过正,过犹不及,矫首昂视,枉矫过激
差之千里,恰到好处
单正 卓正 千正 偌正 倍正 俨正 佥正 函正 丛正 潇正 雯正 涵正 柏正 嗣正 唯正 谦正 凌正 雷正 靖正 耀正 筱正 符正 裴正 航正 颢正 齐正 聚正 玺正 罡正 矫雯 矫乔 矫鑫 矫翎 矫艳 矫辉 矫燕 矫娇 矫薇 矫莹 鸿正 睿正 钦正 穆正 科正 腾正 甄正 毅正 擎正 暄正 晓过
纠正偏差超过适切程度,反而不符合中庸之道。#语本《越绝书.卷一五.越绝篇叙外传记十九》。
典源#《越绝书.卷一五.越绝篇叙外传记十九》1>问曰:「子胥伐楚宫,射其子,不杀,何也?」「弗及耳。楚世子奔逃云梦之山。子胥2>兵笞3>卒主4>之墓,昭王5>遣大夫6>申包胥7>入秦8>请救。于斧渔子9>进谏子胥,子胥适10>会秦救至,因引兵还11>。越12>见其荣于无道之楚13>,兴兵伐吴14>。子胥以不得已,迎之就李15>。」问曰:「笞墓何名乎?」「子之复仇,臣之讨贼,至诚感天,矫枉过直。乳狗哺虎,不计祸福。大道不诛,诛首恶。子胥笞墓不究也。」
(1) 典故或见于《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
(2) 子胥:伍员(?~公元前664),字子胥,春秋楚人。与父兄俱仕楚,楚平王听信谗言,杀其父兄,后逃亡吴国,佐吴伐楚,并得以使己复仇雪耻。又吴王夫差灭越国后,欲释越王句践回国,伍员极力谏阻,夫差不听,反而听信谗言杀了他。伍员死前预言越必灭吴,九年后果然应验。
(3) 笞:音ㄔ,用鞭或竹板打。
(4) 卒王:指楚平王。
(5) 昭王:春秋时楚人,生卒年不详。平王之子,名壬。伍员助吴王阖庐攻楚,入楚都城郢时,楚昭王出奔,使申包胥求援于秦。后来吴伐陈,昭王救之,囤兵于城父,因得重病卒于城父。在位共二十七年,諡昭。
(6) 大夫:职官名。多系担任中央要职和顾问。
(7) 申包胥:春秋时楚国大夫,生卒年不详。本姓公孙,名包胥,因封于申,故又称申包胥。伍员助吴伐楚,攻入楚都城郢,包胥入秦求援,依庭墙哭七日,秦王乃遣兵帮助楚国平定国难。后楚昭王论功行赏,逃而不受。
(8) 秦:国名,公元前248~207。周孝王封伯益的后代于秦地,地约当在今甘肃省天水县。庄公时徙居大丘,孝公时定都咸阳,得商鞅变法图强,积极东侵。秦王政二十六年 (公元前221)统一天下,后为刘邦所灭。
(9) 于斧渔子:于斧,春秋时地名。渔子,渔夫。
(10) 适:正好。
(11) 还:返。
(12) 越:春秋时诸侯国,姒姓。建都于会稽。曾占有今江苏、浙江及山东的一部分,后灭于楚。
(13) 楚:周成王封熊绎于楚,春秋时称王,为战国七雄之一。领土有今湖南、湖北、安徽、浙江及河南南部,后为秦所灭。
(14) 吴:春秋时诸侯国。泰伯封于吴地,故址在今江苏省无锡县。传到夫差,为越王句践所灭。
(15) 就李:春秋时地名,在今浙江省崇德县东南。〔参考资料〕 《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颇邑其中。而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可谓挢过其正矣。虽然,高祖创业,日不暇给,孝惠享国又浅,高后女主摄位,而海内晏如,亡狂狡之忧,卒折诸吕之难,成太宗之业者,亦赖之于诸侯也。另可参考: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卷一.玉杯》
典故说明据《越绝书.卷一五.越绝篇叙外传记十九》载:春秋时,伍氏一家本在楚国仕宦,但伍子胥的父亲和哥哥因为得罪了楚平王而被杀,只有他一人逃到吴国。由于受到吴王阖闾的赏识,他帮助吴国从衰微的国势走向富强,进而使吴成为一方的霸主。但是伍子胥从来没有忘记楚平王的杀父之仇。后来楚国攻伐蔡国,伍子胥便藉救援蔡国的名义,发动吴兵攻打楚国,攻下楚国的都城郢。此时楚平王早已死去多年,复仇心切的伍子胥命令兵士们挖开楚平王的坟墓,鞭笞屍骨。后人评论这件事情,认为:「儿子为父亲复仇,臣子讨伐逆贼,本来是发自至诚之举,但是伍子胥的做法已经超出常理,反而不合乎中庸之道了。」后来「矫枉过正」这句成语就从这里原文的「矫枉过直」演变而出,用来指人纠正偏差超过适切程度,反而不符合中庸之道。\u001a
书证01.《三国志.卷一九.魏书.任城陈萧王传.陈思王植》引三国魏.明帝〈诏报东阿王植〉:「夫明贵贱,崇亲亲,礼贤良,顺少长,国之纲纪,本无禁固诸国通问之诏也。矫枉过正,下吏惧谴,以至于此耳。已敕有司,如王所诉。」
02.《晋书.卷六一.刘乔列传》:「而范阳代之,吾州将不从,由代之不允,但矫枉过正,更以为罪耳。」
03.《南史.卷二三.王华列传》:「而避讳过甚,父名怿,母名恭心,并不得犯焉,时咸谓矫枉过正。」
04.《朱子语类.卷二一.论语三》:「『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若不学文,任意自做,安得不错!只是不可先学文耳。子夏矫枉过正,放重一边,又忒重了,不似此章圣人说得两无欠阙。」
05.《宋史.卷三四○.刘挚列传》:「昧者不达,矫枉过正,顾可不为之禁哉?请立监司考绩之制。」
06.《资治通监.卷八二.晋纪四.晋惠帝永熙元年》:「自古以直致祸者,当由矫枉过正,或不忠笃,欲以亢厉为声,故致忿耳,安有悾悾忠益而返见怨疾乎!。」
07.《聊斋志异.卷七.细柳》:「或有避其谤者,又每矫枉过正,至坐视儿女之放纵而不一置问,其视虐遇者几何哉?」
08.《官场现形记.第五四回》:「他见制台是如此举动,越发懊悔他自己从前所为的。只因矫枉过正,就不免闹出笑话来了。」\u001a
词典附录修订本参考资料:纠正过度,不符合中庸之道。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逮至清世,则复入于矫枉过正之检。隋书˙卷七十四˙酷吏传˙序:汉革其风,矫枉过正。亦作矫枉过直。
纠正过度,不符合中庸之道。《后汉书.卷四九.仲长统传》:「逮至清世,则复入于矫枉过正之检。」《隋书.卷七四.酷吏传.序》:「汉革其风,矫枉过正。」也作「矫枉过直」。
矫正缺失流弊,却超过了适当的程度。
【造句】对小孩的处罚应适可而止,矫枉过正往往会产生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