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yǐ shēn shì fǎ | 语法 | 偏正式 |
---|---|---|---|
繁体 | 以身試法 | 五笔 | NTYI |
亲身去做触犯法令的事。 指明知故犯。《汉书·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汉书·王尊传》:“太守以今日至府;愿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违法乱纪,作奸犯科,知法犯法
以身作则,以身殉国,以身许国,廉洁奉公,奉公守法
千以 佳以 会法 潇以 芊以 从法 韵以 歆以 兴身 鹿以 革以 雅法 路法 龙身 锐法 铭法 懿以 慧身 瑞以 琛以 浩以 法昶 法库 峻以 妙以 以迪 以瑄 以芊 以蕾 以蕙 以晗 以霏 以棠 以凌 以羡 以露 以霖 以震 以野 以筱 以笙 以衍 以颢 以颂 以鹄 以鸣 以睿 以毓 以铮 以铎
试,试探、考验。原指故意从事违反法令的事情,以考验为政者执行律令的能力与决心,后专指某人无视于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语出《汉书.卷七六.赵尹韩张两王传.王尊》。△「知法犯法」
典源《汉书.卷七六.赵尹韩张两王传.王尊》王尊字子赣,涿郡高阳人也。少孤,归诸父,使牧羊泽中。尊窃学问,能史书。……后上行幸雍,过虢,尊供张如法而办。以高弟擢为安定太守。到官,出教告属县曰:「令长丞尉奉法守城,为民父母,抑强扶弱,宣恩广泽,甚劳苦矣。太守1>以今日至府,愿诸君卿勉力正身2>以率下。故行3>贪鄙,能变更4>者与为治。明慎5>所职6>,毋7>以身试法。」
(1) 太守:职官名。汉时为一郡之长,统掌政、军、刑等事务。
(2) 正身:修身。
(3) 故行:旧有的行为。此指过去曾有贪鄙不法的行为。
(4) 更:改换。此指改过迁善。
(5) 明慎:审慎明察。
(6) 职:所职司掌管的事物。
(7) 毋:不要、莫。表禁止或劝诫之意。
典故说明据《汉书.卷七六.赵尹韩张两王传.王尊》载,汉代王尊,是位廉洁奉公、处事严明、不畏豪强的官吏。在他小时候父母亲过世后,就跟着伯、叔父,以帮人牧羊维生。他十分好学,牧羊之余,熟读史书,日后也因此而有机会担任官职。元帝时,他被擢升为安定太守,一上任就发出公告给所属县衙,告诫官吏要以身作则,当人民的表率,革除贪婪鄙陋的恶习,明察谨慎的尽守职责,不要无视法律尊严,而亲身去试探。后来「以身试法」演变为成语,用来形容无视于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
书证01.《汉书.卷七六.赵尹韩张两王传.王尊》:「太守以今日至府,愿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故行贪鄙,能变更者与为治。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源)
02.《后汉书.卷二六.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冯勤》:「赐霸玺书曰:『崇山、幽都何可偶,黄钺一下无处所。欲以身试法邪?将杀身以成仁邪?』使勤奉策至司徒府。」
03.《明史.卷二五一.方岳贡列传》:「欲天下治平,在择守令;察守令贤否,在监司;察监司贤否,在巡方;察巡方贤否,在总宪。总宪得人,御史安敢以身试法?」
04.《文明小史.第六○回》:「巡捕走了进去,捧了两个楠木匣回道:『这是长安县苏令孝敬上来的。』平中丞道:『哼哼,他倒敢以身试法么?』」
05.清.林则徐《林文忠公政书.使粤奏稿.卷四.拟谕英吉利国王檄》:「该国夷商,欲图长久贸易,必当檩遵宪典,将鸦片永断来源,切勿以身试法。」
词典附录修订本参考资料:不顾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汉书˙卷七十六˙王尊传:故行贪鄙,能变更者与为治。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文明小史˙第六十回:哼哼,他倒敢以身试法吗?
不顾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汉书.卷七六.王尊传》:「故行贪鄙,能变更者与为治。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文明小史.第六○回》:「哼哼,他倒敢以身试法吗?」
明知违法,但仍故意触犯法律。
【造句】以身试法的人,绝对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汉书,王尊传》
2.语译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3.故事内容西汉时,高阳出了一位廉洁奉公的官员,叫王尊。王尊从小死去父亲,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伯父家里比较贫穷,王尊每天要赶羊群到野外去放牧。这孩子最爱读书,放牧时总要带些书阅读。渐渐地,他对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希望自己将来也成为这样的人物。一天他向伯父央求,为他在郡的监狱里谋一份差使。这时王尊才十三岁,伯父听后惊讶他说:“你还是个孩子啊,又不懂刑律,怎么能到监狱去做事呢?”玉尊说:“孩儿已从书中见到过很多。以后再跟狱长多学学,不就行了吗?”伯父经不住王尊一再央求,便备了礼托人找狱长说情。狱长便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王尊当了几年听差,经常接触到刑狱方面的事务,长进很快。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被太守看中,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又过了几年,王尊辞去职务,攻读孺家经典,之后再被任用。由于他执法严正,逐步提升,当上了县令,后来又升为安定郡大守。 当时,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一些官员利用权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王尊一到那里,立即整顿吏治,并晓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以身作则,为下属作出榜样。法律无情,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一下法律。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搜刮大量民脂民膏,民愤极大,告示贴出后不见改悔,于是王尊把他捉拿归案。这贪官入狱后,没几天就一病身亡。接着,王尊又惩办了一批罪行严重而又没有悔改的豪强。这样一来,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
4.近义、反义词近义词违法乱纪、作奸犯科
反义词廉洁奉公、以身作则
5.造句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奉公守法,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