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赃枉法

拼音 tān zāng wǎng fǎ语法 联合式
繁体 貪贜枉灋,貪贜枉法五笔
  • 成语解释:

    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权歪曲法律,以满足行贿人违法要求的行为。枉:歪曲,破坏。

  • 出自:

    元·无名氏《陈州粜米》:“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枉法;饮酒非为。”

  • 近义词:

    贪污腐化,营私舞弊,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贪赃舞弊

  • 反义词:

    天公地道,奉公守法,正直无私,清正廉明,明镜高悬,法不阿贵,克己奉公,公正无私,两袖清风,一清如水,言出法随,廉洁奉公

  • 与『贪赃枉法』字的名字:

    会法 从法 雅法 路法 锐法 铭法 法昶 法库 法锋 法洋 经法 法融 法权 宏法 雪法 法照 法棠 法银 相法 显法 法菊 法先 法坤 法公 定法 奎法 安法 善法 念法 留法 帮法 和法 法泽 法运 法英 法荫 法圣 法然 法泉 法琦 法恒 法保 恩法 法慧 法金 法进 法亮 法伦 法敏 法朋

  • 详细解释:

    【贪赃枉法】是什么意思(来源:成语词典版)

    释义

    指贪污受贿,破坏法纪。※语或本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受赇枉法」

    典源

    ※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据《元曲选》引)老夫范仲淹1>,自从刘衙内保举2>他两个孩儿去陈州开仓粜米3>,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坏法,饮酒非为。奉圣人的命,着老夫再差一员正直的去陈州,结断此一桩公事,就敕赐势剑金牌,先斩后闻。

    (1) 范仲淹:公元 989~1052,字希文。宋名臣,吴县人,为秀才时即以天下为己任,仁宗时官至参知政事,元昊反,以龙图阁直学士与夏竦经略陕西,号令严明,夏人不敢犯,羌人称为「龙图老子」,夏人称为「小范老子」。喜好弹琴,然平日只弹〈履霜〉一曲,故时人称之为「范履霜」。卒諡文正。

    (2) 保举:古时由大臣奏请提升有特别技能、学识或功绩的人才,供朝廷任用,并为其作保,称为「保举」。

    (3) 开仓粜米:打开官仓,出售谷物,以平衡物价。粜,音ㄊ|ㄠˋ。

    典故说明

    「贪赃枉法」原作「贪赃坏法」。赃,指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财物。「贪赃枉法」表示为了贪图非分之财,而做出违法犯纪之事。过去多用在官吏身上,指官吏为了收受贿赂,而破坏法律。古代的官员是社会上少数拥有地位和权力的人,如果他们品行不端,贪图不义之财,滥用国家给予他们的权力,自然会对百姓造成极大的痛苦。例如所引典源,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坏法,饮酒非为。」便是指刘衙内的两个儿子去陈州粜米,却贪图贿赂,中饱私囊,花天酒地,胡作非为,丝毫没有尽到身为官员的责任。「贪赃枉法」后来就从这里演变而出,指贪污受贿,破坏法纪。

    书证

    01.《喻世明言.卷二一.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婆留道:『做官的贪赃枉法得来的钱钞,此乃不义之财,取之无碍。』」

    02.《大清会典.卷六.吏部.考功清吏司.功过》:「佐贰杂职,因贪赃枉法革职者,追俸;因公罣误者,免追。」

    03.《大清律例.卷四.名例律上.除名当差》:「凡知县以上及佐贰杂职等官,因贪赃枉法革职者,任内有降罚案件,照例仍追编俸外;如佐杂等官,实系因公罣误,毋论任内降罚案件多寡,所有食过编俸,一免其追赔。」

    04.《清朝文献考.卷六○.选举考.考课.雍正六年》:「乃见从前卓异之员,而后任内竟至贪赃枉法,罹于重罪。」

    词典附录

    修订本参考资料:贪污受贿,破坏法纪。喻世明言˙卷二十一˙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做官的贪赃枉法得来钱钞,此乃不义之财。亦作贪赃坏法。

    【贪赃枉法】 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修订版)

    贪污受贿,破坏法纪。《喻世明言.卷二一.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做官的贪赃枉法得来钱钞,此乃不义之财。」也作「贪赃坏法」。

    【贪赃枉法】 是什么意思(来源:辞典简编版)

    指官员接受贿赂而违犯法令、破坏制度。

    【造句】公职人员不可贪赃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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