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tān zāng wǎng fǎ | 语法 | 联合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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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 | 貪贜枉灋,貪贜枉法 | 五笔 |
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权歪曲法律,以满足行贿人违法要求的行为。枉:歪曲,破坏。
元·无名氏《陈州粜米》:“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枉法;饮酒非为。”
贪污腐化,营私舞弊,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贪赃舞弊
天公地道,奉公守法,正直无私,清正廉明,明镜高悬,法不阿贵,克己奉公,公正无私,两袖清风,一清如水,言出法随,廉洁奉公
会法 从法 雅法 路法 锐法 铭法 法昶 法库 法锋 法洋 经法 法融 法权 宏法 雪法 法照 法棠 法银 相法 显法 法菊 法先 法坤 法公 定法 奎法 安法 善法 念法 留法 帮法 和法 法泽 法运 法英 法荫 法圣 法然 法泉 法琦 法恒 法保 恩法 法慧 法金 法进 法亮 法伦 法敏 法朋
指贪污受贿,破坏法纪。※语或本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受赇枉法」
典源※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据《元曲选》引)老夫范仲淹1>,自从刘衙内保举2>他两个孩儿去陈州开仓粜米3>,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坏法,饮酒非为。奉圣人的命,着老夫再差一员正直的去陈州,结断此一桩公事,就敕赐势剑金牌,先斩后闻。
(1) 范仲淹:公元 989~1052,字希文。宋名臣,吴县人,为秀才时即以天下为己任,仁宗时官至参知政事,元昊反,以龙图阁直学士与夏竦经略陕西,号令严明,夏人不敢犯,羌人称为「龙图老子」,夏人称为「小范老子」。喜好弹琴,然平日只弹〈履霜〉一曲,故时人称之为「范履霜」。卒諡文正。
(2) 保举:古时由大臣奏请提升有特别技能、学识或功绩的人才,供朝廷任用,并为其作保,称为「保举」。
(3) 开仓粜米:打开官仓,出售谷物,以平衡物价。粜,音ㄊ|ㄠˋ。
典故说明「贪赃枉法」原作「贪赃坏法」。赃,指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财物。「贪赃枉法」表示为了贪图非分之财,而做出违法犯纪之事。过去多用在官吏身上,指官吏为了收受贿赂,而破坏法律。古代的官员是社会上少数拥有地位和权力的人,如果他们品行不端,贪图不义之财,滥用国家给予他们的权力,自然会对百姓造成极大的痛苦。例如所引典源,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坏法,饮酒非为。」便是指刘衙内的两个儿子去陈州粜米,却贪图贿赂,中饱私囊,花天酒地,胡作非为,丝毫没有尽到身为官员的责任。「贪赃枉法」后来就从这里演变而出,指贪污受贿,破坏法纪。
书证01.《喻世明言.卷二一.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婆留道:『做官的贪赃枉法得来的钱钞,此乃不义之财,取之无碍。』」
02.《大清会典.卷六.吏部.考功清吏司.功过》:「佐贰杂职,因贪赃枉法革职者,追俸;因公罣误者,免追。」
03.《大清律例.卷四.名例律上.除名当差》:「凡知县以上及佐贰杂职等官,因贪赃枉法革职者,任内有降罚案件,照例仍追编俸外;如佐杂等官,实系因公罣误,毋论任内降罚案件多寡,所有食过编俸,一免其追赔。」
04.《清朝文献考.卷六○.选举考.考课.雍正六年》:「乃见从前卓异之员,而后任内竟至贪赃枉法,罹于重罪。」
词典附录修订本参考资料:贪污受贿,破坏法纪。喻世明言˙卷二十一˙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做官的贪赃枉法得来钱钞,此乃不义之财。亦作贪赃坏法。
贪污受贿,破坏法纪。《喻世明言.卷二一.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做官的贪赃枉法得来钱钞,此乃不义之财。」也作「贪赃坏法」。
指官员接受贿赂而违犯法令、破坏制度。
【造句】公职人员不可贪赃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