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shě shēng qǔ yì | 语法 | 连动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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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 | 捨生取義 | 五笔 | WTBY |
《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后用“舍生取义”表示为正义事业牺牲生命。
《晋书·梁王肜传》:“肜位为宰相……而临大节;无不可夺之志;当危事;不能舍生取义。”
光明正大,以身报国,舍己为人,乐善好施,成仁取义,为国损躯,舍身求法,视死如归,大公无私成语,大公至正,释生取义,杀身成仁,从容就义,以身许国,为国捐躯,公而无私,公而忘私,大公无私,舍身取义,铁面无私,视死若归
苟且偷生,利令智昏,见利忘义,损人利己,自私自利,贪生怕死
单义 千义 十义 入义 俪义 亿义 众生 鄂义 义霏 义铂 义棠 义震 义羲 义聆 义融 义蝶 义碗 义璠 义璐 义珺 义珵 义珩 义珉 义昕 义旸 义橦 义槿 义梵 义桢 义栩 义灼 义尘 义墨 义绅 义滔 义淏 义浙 义泺 义泊 义彭 义婕 义喧 义呈 义左 义奕 义夺 义薄 义蓝 义蒙 义萧
义参「舍生取义」。见「舍生取义」条。
典源此处所列为「舍生取义」之典源,提供参考。 《孟子.告子上》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典故说明此处所列为「舍生取义」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舍生取义」原作「舍生取义」,这句成语出自《孟子》。《孟子.告子上》有一段话,提到孟子对利、义的辨别,他用「生」来代表私利,用「义」来代表公益。为了让世人了解有时候利、义是不能两存的,所以他用鱼和熊掌来做比喻,孟子说鱼和熊掌都是人们喜欢吃的珍馐,但是万一不能兼而有之,那只好舍鱼而取熊掌了。利和义也是一样,二者往往是相互冲突。这时候,孟子要世人注意公益是凌驾在私利之上的。生命虽然是私利的极致,但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利益,也是可以舍弃的。对每个人来说,活着当然是大家的希望,但是有些事的重要性却超过生命,为了这些事,我们不应苟且偷生。死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厌恶的,但是有些事却更叫人厌恶,为了这些事,我们也应挺身除恶。儒家独善其身的目的在于兼善天下,修己的目的在于安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是把群众利益摆在个人之上的一套修身哲学,所以孟子要人「舍生取义」的道理就不难了解了。成语中「义」字的内涵,可以扩大为仁义道德、美善真理、理想抱负等。
书证01.《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源)
02.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一》:「是故君子舍生取义,小人舍生为利,所为相反。」
词典附录常用题辞表:用于哀挽军人或烈士丧者的挽辞。舍,音ㄕㄜˇ,同「舍」,故「舍生取义」,亦可作「舍生取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