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yuē fǎ sān zhāng | 语法 | 动宾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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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 | 約灋三章 | 五笔 | XIDU |
刘邦(汉高祖)占领秦都城咸阳后,为了收揽人心,废除秦朝的一些严刑苛法,召集“关中诸县父老、豪杰”宣布“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并表示“余悉除去秦法”,史称“约法三章”。后泛指订立共同遵守的简要条款。
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胡作非为,杀人者死,党纪国法,明文规定
为所欲为
伯约 仟章 会法 兰约 丝章 昊章 玥章 潇章 涵章 晗章 从法 韵三 尔章 厚三 予章 雅法 雁章 路法 誉章 詹章 豫章 赫章 紫约 羽章 要约 艳章 睿章 睦章 相约 相三 童三 锐章 锐法 铭法 钰章 恩章 思约 瑞约 琪章 景三 晨约 梓章 焱章 炫章 禹章 慎章 慕章 墨章 约瑞 约煌
汉高祖刘邦初入咸阳,临时制定三条法律,与民共守。语出《史记.卷八.高祖本纪》。后用「约法三章」泛指事先约好或规定的事。
典源《史记.卷八.高祖本纪》汉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诸将或言诛秦王。沛公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服降,又杀之,不祥。」乃以秦王属吏,遂西入咸阳。欲止宫休舍,樊哙、张良谏,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巿。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1>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2>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1) 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三事。
(2) 抵:相当、对等。
典故说明秦朝末年,天下大乱,群雄纷纷起兵抗暴,其中以刘邦和项羽的势力最为强大。刘邦认为想要得到天下,必先得到民心,因此他很重视民心的向背,军纪也相当严谨。当刘邦的军队前进至霸上时,秦王子婴前来投降,有些将领建议把秦王杀了,但刘邦认为秦王既然已经投降,就不当杀掉他,否则会失去民心。后来刘邦进入秦朝首都咸阳之后,不久又还军霸上,召集各地的父老豪杰,向他们宣布︰「父老们长久苦于秦朝的苛法,今日我既然最先进入关中,理当为关中的王,所以我要和父老们重新约定法律,新的法律只有三条,就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受处罚,抢劫者要判刑。其余秦朝的苛法全部废除。」百姓们知道了这个消息,都非常高兴,更加爱戴刘邦,为日后汉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约法三章」就是直接摘自典源的一个成语,用于泛指事先约好或规定的事。
书证01.《汉书.卷二三.刑法志》:「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
02.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排调》:「与卿约法三章:谈者死,文笔者刑,商略抵罪。」
03.宋.刘克庄〈沁园春.老子衰颓〉词:「老子衰颓,晚与亲朋,约法三章。有谈除目者,勒回车马,谈时事者,麾出门墙。」
04.《儿女英雄传.第二二回》:「安老爷、安太太,又因姑娘当日在青云山庄有一路不见外人的约法三章,早吩附过公子:沿路无事,不必到姑娘船上去。」
05.《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一回》:「这位继室夫人,生得十分精明强干,成亲的第三天,便和督办约法三章,约定从此之后,不许再娶姨太太。」
词典附录修订本参考资料:语本史记˙卷八˙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原指汉高祖入咸阳,临时制定三条法律,与民共守。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后泛指事先约好或规定的事。儿女英雄传˙第二十二回:因姑娘当日在青云山庄有一路不见外人的约法三章,早吩咐过公子沿路无事,不必到姑娘船上去。
语本《史记.卷八.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原指汉高祖入咸阳,临时制定三条法律,与民共守。《汉书.卷二三.刑法志》:「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后泛指事先约好或规定的事。《儿女英雄传.第二二回》:「因姑娘当日在青云山庄有『一路不见外人』的约法三章,早吩咐过公子沿路无事,不必到姑娘船上去。」
原指汉高祖入咸阳,临时制定三条法律,与民共守。后泛指事先约好或规定的事。语本《史记.卷八.高祖本纪》。
【造句】妈妈对我约法三章,放学后要直接回家,不得在外乱跑。
=一.=注解
约:约定。法:法令,法规。章:条目。
=二.=释义
订立法规,跟老百姓相互约定必须遵守。后来泛指订立共同遵守的条款。
=三.=语源
《史记·高祖本纪》:秦末,刘邦攻下秦的都城咸阳,秦王子婴投降,有的将领主张杀掉子婴。刘邦重视民心,因此不杀子婴,更把军队撤出城外,驻军灞上。为了收买人心,刘邦又与当地父老约定三条法令,包括杀人的处以死刑,伤人和抢劫偷窃的,则依照犯罪的轻重而判刑。这样,百姓更加拥护刘邦,希望他能称王。
=四.=例子
一开始我就跟他们约法三章了,他们不会出尔反尔吧?
=五.=故事
秦朝暴虐,才几十年时间,天下就大乱不治。公元206年, 刘邦率领的汉军攻进秦朝都城咸阳,秦王子婴投降,秦朝灭亡了。刘邦看到秦王宫富丽堂皇, 便有些动心 。张良等劝他不要走秦朝的老路,于是刘邦下令封闭存了王宫,随即还军霸上。为了安定民心,严明法纪,刘邦把各县豪杰召集来,说:「秦朝施行严刑苛法,把关中父老害苦了,这些都应该统统去掉。现在我和大家约定三条法律:杀人者要偿命,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要惩罚!」 刘邦又派人到处去宣传这三条, 得到了百姓的拥护。